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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评价体系加快构建 风险防控根基持续筑牢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6/10/30 10:53:14

内控建设"重制定、轻评价"的格局正在改变。随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落地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正式施行,"评价"正在成为内部控制体系从"建起来"走向"用起来、评起来、改起来"的关键一环。评价不再是年度的程序性动作,而是检验内控有效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嵌入财会监督链条的制度安排。

一 评价体系从"制度覆盖"走向"评价闭环"

我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体系的建设,经历了企业先行、行政事业单位跟进的递进过程,呈现出"规范—报告—评价"层层递进的清晰脉络。

1. 企业方面:评价指引率先确立评价框架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其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主体、内容、程序、缺陷认定与报告披露作出系统规定,标志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框架正式建立。

2. 行政事业单位方面:从"规范"到"报告"再到"评价"

2012年11月,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进行建设与实施。

2017年,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确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与审核机制,内部控制管理从"建设"延伸到"报告"。

2025年10月27日,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会〔2025〕24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单位自评、部门复评、财政监督(抽查)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进入"评价驱动"的新阶段。

3. 最新动态:评价与报告并轨推进、规范修订征求意见

2026年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编报同步部署、一体推进,评价结果与报告编报形成闭环衔接。

2026年10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6〕36号),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修订征求意见稿与评价办法衔接配套,进一步推动内控规范体系整体升级。

二 评价体系核心构成: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评完怎么办

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核心,是回答四个问题: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评完怎么办。

1. 评价主体:单位自评、部门复评、财政监督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确立的机制,评价采取"单位自评、部门复评、财政监督(抽查)"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单位对自身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评价结果进行复核确认,财政部门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三层主体各司其职,形成评价责任链条。

2. 评价内容:单位层面与业务层面全覆盖

评价内容覆盖单位层面与业务层面。单位层面重点评价组织架构、议事决策、关键岗位设置、风险评估与制度建设等;业务层面重点评价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六大业务的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实现评价内容对业务活动的全覆盖。

3. 评价程序: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结果确认

评价按照"制定评价方案—单位自评—部门复评—财政抽查—结果反馈"的程序组织实施,全过程强化质量控制,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缺陷认定与整改要求作出统一规范,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可比、可核查。

4. 结果运用:评价整改闭环、与报告编报衔接

评价结果不"一评了之"。单位根据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评价结果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财会监督抽查相衔接,形成"评价—整改—提升"的闭环运行机制。

三 监督检查案例透视:评价发现问题必须整改到位

内部控制评价的价值,最终体现在问题发现与整改落地上。各级财政监督检查中公开的多起案例显示,内控制度不健全、关键环节失控仍是部分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

案例一:福州市长乐区残疾人联合会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2026年10月,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公开的监督检查结果显示,该单位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被列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

案例二:新疆巴里坤县某单位不相容岗位由同一人办理。2026年10月,新疆巴里坤县财政部门公开的监督检查结果显示,该单位存在不相容岗位由同一人办理的问题,涉及2笔金额均为72735.00元的业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设置失当,已要求落实整改。

案例三:西安市周至县三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2026年,周至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已按程序公开并督促整改。

三个案例的共同指向是:评价和检查不是"找问题"本身,而是推动单位对照问题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评价体系运行的效果,最终要落在"问题有人认领、整改有期限、结果有复核"上。

四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评价体系落地见效

一是健全评价组织体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评价工作的领导责任,配强评价工作力量,将评价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自评不走过场、复评不流于形式。

二是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围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突出风险导向,覆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关键业务,让评价结果可量化、可比较、可追溯。

三是规范评价程序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评价方案、评价实施、缺陷认定与结果反馈的完整程序,强化评价过程记录与复核机制,防止评价结论失真。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与整改闭环。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与销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报告编报、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相衔接,推动评价结果成为管理决策的参考依据。

五是深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把评价作为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的起点,推动单位在评价中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内部控制从"有没有"向"管不管用"转变。

五 评价驱动的内控治理格局正在形成

随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持续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落地运行,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推进,我国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正在加快完善,评价与财会监督、报告编报的衔接更加紧密,"单位自评、部门复评、财政监督"的治理格局逐步成型。

对企业和单位而言,评价既是压力,也是抓手:通过常态化评价发现管理薄弱环节,通过整改闭环推动制度真正运行,通过结果运用提升治理效能。内控评价体系的深化,正在为高质量发展筑牢风险防控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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